邯郸永年区电动车上牌网点:
拓展信息:
河北省电动自行车建立登记制度的法律依据?
答:2021年11月23日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的《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电动自行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并取得号牌后,方可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由哪个部门负责?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规定:“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因此,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是法定登记上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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