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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与应届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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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签劳动合同还算是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就是在应该毕业的年份毕业的毕业生。高校应届毕业生,指在国家承认的高校就读的,在该年份内取得毕业证书的高校学生。包括成人高考应届毕业生,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签劳动合同需要注意的事项如下:1、注意合同条款是否全面;2、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3、注意试用期的期限及劳动报酬;4、工作岗位和工作内容等。【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生效】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三方协议签了之后没有不利影响。很多同学担心签订了三方协议,会影响次年国省考、事业编、选调生、银行等的报名,事实上是不会有影响的,仍然还是应届生的身份。只要在择业期内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纳过社保、公积金,而且档案还存放在学校或是当地的人才市场中,就仍然具备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法律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第四十 对违反就业协议或不履行定向、委托培养合同的用人单位、毕业生、高等学校按协议书或合同书的有关条款办理,并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签订劳动合同之后,表示已经拥有工作,不符合择业期要求,所以,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就不能再以应届生的身份报名参加公。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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