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一审判决生效时间为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只要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未上诉的,该判决就生效。一审的判决书是在上诉期期满之后发生法律效力,根据诉讼的不同,分为三种情况:1、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日,其判决书送达之后的15日后生效的;2、刑事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0日,其判决书在送达后的10日后生效;3、行政诉讼判决书的上诉期为15日,其判决书在送达到当事人后,经过15日发生法律效力。一审判决15日之后还能上诉吗?判决过了15天上诉期就开始生效,对于生效判决不可以上诉,如果确有错误只能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解决。审判监督生效可以以下途径来启动:1、发现判决有错误;2、当事人向上级申请再审;3、上级抗诉。各级人民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综上所述,一审判决生效日期是在判决的15天以后生效,如果当事人对一审的判决不服,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当事人向上一级人民上诉。当事人对地方人民一审裁定不服的,有权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判决书,不服一审判决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判决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五天之内提起上诉;如果当事人收到的是一审裁定书,不服裁定书内容的话,应在收到一审裁定书之日起,从第二天开始起算十天之内提起上诉。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民事诉讼一审判决自十五日上诉期满后生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除最高人民作出的一审判决外,其余的一审民事判决均有十五日的上诉期,双方当事人在上诉期间均未上诉的,则一审判决生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第一百五十五条 最高人民的判决、裁定,以及依法不准上诉或者超过上诉期没有上诉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第1种观点: 判决书的生效时间,具体如下:1、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因为有相关的法律规定,送达到当事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不提起上诉的,判决书发生效力,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2、刑事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0日内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3、行政判决书,一审判决为收到判决书15日如不上诉,自动生效,二审判决做出即为生效。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应当提供,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提起上诉。
第2种观点: 判决书会一直有效。但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判决书分为哪几类1、一审判决书。第一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一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人民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对受理的民事案件和经济纠纷案件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一审普通程序或简易程序审理终结后,依照国家的民事法律、法规,就解决案件的实体问题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文书处理决定;2、二审判决书。第二审程序的民事判决书,亦称二审民事判决书,它是中级以上人民民事判决对当事人不服第一审民事判决提起上诉的民事案件或经济纠纷案件,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后,依法作出维持或者改变一审民事判决的书面处理决定;3、再审判决书。审判监督程序的的民事判决书,亦称再审民事判决书,他是人民对本院或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和调解协议,依照相关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进行再审后,就诉讼那个当事人之间的权力义务关系,作出重新确认处理的书面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第3种观点: 民事判决书有效期是二年。民事判决书生效后,到判决内容履行前一直具有法律效力,但判决书内容强制执行申请期限为两年,即在判决生效后两年期限内你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如果过了两年期限,判决书内容依然有效,即你获得的胜诉权存在,就是不能申请强制执行而已。对民事判决书的执行,原则上都是由当事人申请才开始。但是,在以下情况下,可以依职权直接移送执行机构执行:1、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具有给付赡养费、扶养费、扶育费内容的法律文书、民事制裁决定书;2、发生法律效力的是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3、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人民或其他有关机关撤销或变更的,原执行机构可以依职权,按照新的生效法律文书,作出执行回转的裁定,责令原申请执行人返还已取得的财产及其孳息。原申请执行人拒不返还的,可以直接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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