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构编制委员会规定,国家教育部是主管教育事业和语言文字工作的工作部门。负责全国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校外教育、成人教育、高等教育(含社会力量办学),协调、指导、监督区、县(国家)及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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