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办离婚证,可以向原办理该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具体流程如下:
1、申请。婚姻登记员受理补领婚姻登记证申请,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2、填写声明。当事人填写《申请补领婚姻登记声明书》;
3、签名;
4、提交照片,申请补领离婚证的当时人提交2张2寸担任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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