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需仲裁的办法:当事人应当根据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有关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依法裁定后,予以执行,若不服仲裁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当事人在合同中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仲裁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起诉。
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起诉。
第二百七十三条
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仲裁机构裁决的,当事人不得向人民起诉。一方当事人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申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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