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预缴有什么规定
1、按照《土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5〕6号)第十六条规定,“纳税人在项目全部竣工结算前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由于涉及成本确定或其他原因,而无法据以计算土地的,可以预征土地,待该项目全部竣工、办理结算后再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2、预征是按预售收入乘以预征率计算,预征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根据当地情况核定。按照目前房地产税收,开发商需缴营业税、土地等。
3、土地简单理解就是开发一个项目获得的利润部分,这部分利润将按一定比例缴税。
土地预缴税率是多少呢
1、预征率:国税发〔2010〕5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土地征管工作的通知除保障性住房外,东部地区省份预征率不得低于2%,中部和东北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5%,西部地区省份不得低于1%,各地要根据不同类型房地产确定适当的预征率。
2、房产开发企业计划开发住宅楼5栋,年底竣工交付使用,预计收入总额50000万元,一季度取得预售收入10000万元,当地核定的土地预征率为2%,则应预缴的土地为10000×2%=200万元。
对于土地的计算,不同省份具体的税率也会有一些差异,具体的考验咨询当地税务部门,按照规定来进行交纳。以上就是小编关于土地预缴有什么规定?税率是多少呢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大家交纳土地有一定的帮助和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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