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 各级投诉举报机构及投诉举报承办单位与投诉举报内容或者投诉举报人、被投诉举报对象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法律依据:
《人民举报工作规定》 第四十 对举报的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办理的过程(二)认定的事实和证据(三)处理结果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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