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中最重的主刑是什么
死刑:
刑法中刑罚的种类有两类:主刑和附加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适用。
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管制刑作为一种受刑人人身自由的刑罚方法,对犯罪分子实行不关押,而是在机关的管束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进行改造,它是我国在长期实践中不断总结出来的成果,是我国的一种独创。
拘役则是一种短期的剥夺受刑人的人身自由的一种刑罚方法,在执行上由机关就近执行,原则上,在其劳动改造期间,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根据其表现,还可以每个月回家一至两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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