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突发事件报告的主体有省、自治区、直辖市。
法律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第十九条 国家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报告制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突发事件应急报告规范,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系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当在接到报告1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一)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二)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三)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四)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事件,应当立即向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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