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传票的送达方式有很多种,被告不签字可以采用留置送达方式,找不到被告可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九条 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一十六条 拘传、罚款、拘留必须经院长批准。
拘传应当发拘传票。
罚款、拘留应当用决定书。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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