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协议是自愿达成的,在调解书送达当事人之前,当事人都有机会考虑是否接受,但是调解书生效以后,即表明诉讼程序已经结束,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已经确定,婚姻关系就已经解除了。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的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是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生效那么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二款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