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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汽车带酒有哪些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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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根据客运站危险品查堵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中的规定,乘客可以限量随身携带一些生活用品,其中包括一人限带包装完好的白酒2公斤。

但对于其他酒精饮料及托运,目前来看,未做特殊规定。不过呢,如果带了酒,需要在相关客运站工作人员的要求下,做好酒类的密封包装,防止破碎、泄漏;同时还要注意分量。

法律依据:《客运站危险品查堵工作规范》 第二十三条 汽车客运站应当在车站内显著位置公示禁、限带物品的目录。危险品查堵查获禁、限带物品时,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携带《禁止非法携带、托运的物品目录》(见附件1)所列物品的,应当及时交由门处理。

(二)对携带《禁止乘客随身携带但可作为行李托运的物品》(见附件2)所列物品的,可作为行李托运或交给送行人员。

(三)对含有易燃物质的生活用品实行限量携带(见附件3)。对超量部分乘客可自行处理,或者暂存于客运站或驻站派出所安检部门,安检部门对乘客暂存的物品,应当为物主开具收据,并进行登记。乘客凭收据在30天内领回;逾期未领的,视为无人认领物品,按月交由门处理。

(四)危险品查堵人员发现严禁携带和托运的危险、违禁物品而当事人拒绝配合检查、收缴、自弃或强行冲站时,应立即通知车站执勤民警或拨打“110”,由人员当场处置。如发现支、炸药物品按有关规定处置,同时应立即通知人员到场处理。若有乘客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汽车客运站有权拒绝乘客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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