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立案标准指的是机关和人民发现了犯罪的事实或者是犯罪嫌疑人的状况下,或者是机关和人民,以及人民等接到了举报或者控告或者是接到了报案、供述材料的事实,以及检察官起诉的材料。经各自管辖范围审查之后,决定是否将刑事侦查作为刑事案件进行起诉或者审判所依据的标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人民或者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六条控告人对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关申请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复议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对不予立案的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上级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机关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