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醉满楼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遗嘱效力一般怎么认定的

遗嘱效力一般怎么认定的

来源:醉满楼美食网

遗嘱如果满足这些条件,可以认定其有效:

1、遗嘱不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行为能力人所立;

2、遗嘱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没有受到胁迫、欺诈;

3、处分的财产都是遗嘱人有权处分的财产;

4、遗嘱不是伪造也不没有被篡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如何认定代书遗嘱的效力

代书遗嘱的效力的认定:只要代书遗嘱符合下列要件则有效:

1、见证人有两人以上;

2、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

3、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注明日期;

5、有代书人、立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签名;

6、代书遗嘱必须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遗嘱人签名。

如何认定效力多份遗嘱并存

1.首先要看遗嘱的内容有没有相反的意见。如果出现相反意见的情况下,以去世之前的最后一份遗嘱作为有效遗嘱。2.如果多份遗嘱中包括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等等类型的遗嘱形式的话,公证遗嘱的效力是最高的,其次是自书遗嘱,然后是代书遗嘱。录音遗嘱是在紧急情况下可以有效,紧急情况解除后,应当重新制作合法有效的遗嘱。3、实践中最常见的就是自书遗嘱的情况下,最容易针对身体和精神状况、老人是否受一方胁迫等方面在继承人之间发生争议,所以建议大家,想作遗嘱的,最好去公证处做公证遗嘱,内容上和形式上都会先通过公证员进行充分的审查,能够最大程度的保证遗嘱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想推翻公证遗嘱,就没那么容易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齐凤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uimanlo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