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醉满楼美食网。
搜索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女方上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上诉离婚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来源:醉满楼美食网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如果不同意,经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准予离婚。首先准备好离婚起诉状、结婚证、夫妻两人的身份证等材料,起诉状应当写明诉讼请求,包括请求离婚、孩子抚养问题、财产分割问题等;然后到被告的住所地或原告住所地的基层人民的立案庭办理手续。预交诉讼费用后回家等待通知即可。有证据的需要整理好证据递交给,有需要的也可以找律师帮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管辖。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

Copyright © 2019- zuimanlou.com 版权所有

违法及侵权请联系:TEL:199 18 7713 E-MAIL:2724546146@qq.com

本站由北京市万商天勤律师事务所王兴未律师提供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