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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安置房尚未取得,继承人是否可要求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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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通常拆迁时每户都会选择期房安置,如果开发商尚未办理出期房的大产证,即房屋的面积、地址均不明确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处理房屋的确权与分割。

一、期房退房理由如何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期房退房理由:

1、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的面积不同;

2、交付时间与合同约定的时间不同;

3、擅自变更房屋规划设计;

4、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

5、不能按期办理房产证;

6、购房者银行贷款未获批准;

7、房屋空气质量不达标;

8、一房多卖或房屋已抵押;

9、开发商是否有销售资格;

买方可与开发商协商解除,或起诉解除买卖合同。

二、拆迁补偿协议怎么写

拆迁补偿协议要包含以下内容:

1、写清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人的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邮编:电话。

2、写清楚拆迁房屋的原因,并标明是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该协议。

3、写明房屋现状,如房屋坐落面积、朝向、楼层数、用途、内部装潢及附属物、构筑物等情形。

4、被拆迁房屋的补偿方式,是货币补偿还是房屋产权置换补偿。选择货币补偿的,要明确房屋价值,包括大小写。如果选择产权置换方式补偿的,要明确置换房屋的结构、房屋号、建筑面积等。

5、写清楚房屋补助费用,包括拆迁补助费、安置补助费、设备搬迁和安装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以及其他补助费等。

6、要明确双方的违约责任。

7、双方亲自签字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或按手印。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或者县级以上处理。当事人对有关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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