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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由哪个受理

来源:醉满楼美食网

法律主观:

如果民事案件中的被告是公民,应该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受理;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的人民受理。如果被告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则也是由其住所地的人民受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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