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受害方有相关的证据,会准予离婚。所以家暴的受害者如果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另一方有家暴行为,会支持其离婚的诉讼请求。
一、民法典规定遇到家庭暴力女人该怎么办
《民法典》规定遇到家庭暴力女人应当起诉离婚,提交起诉状,并提供家暴的相应的证据,比如报警证明、验伤证明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以及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情况下,应当判决离婚。
二、离婚时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在我国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离婚在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在实践中,一方不同意离婚的,首先进行调解,第一次诉讼一般是不会判决离婚的,半年之后当事人可以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一般在第二次判离的可能就大大的增加了。如果第二次对方还是不同意离婚,但是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有以下情形的,会判决离婚的:(1)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6)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起诉的,应准予离婚。
三、女方想离婚但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女方想离婚男方不同意的解决办法是到起诉离婚。如果有以下情形,经调解无效后,会判决准予离婚: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