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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关于伤情鉴定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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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不对伤情鉴定的等级有规定的。只对鉴定为轻微伤或者不要求鉴定,明显不构成轻伤的,可以不做伤情鉴定的案件中的违法行为人的处罚有规定。规定鉴定等级的是《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机关及其人民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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