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根据《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转发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工作》(佛交转【2013】378号)、《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粤交基【2013】1055号)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的通知》《交质监发【2012】67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和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平安工地”考核评价(自评)制度。
一、考核评价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组长:左庭友
副组长:朱、尚
组员:陈、陈、冯、梁、冯、贺、
冯、贺、曾
考核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
1、负责“平安工地“考核评比活动的检查、考核工作;
2、向公司、监理及业主汇报评审结果;
3、对检查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及时处理;
4、对完善“平安工地“工作提出咨询意见和建议;
5、对优胜工区进行颁奖。
二、考核评价标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规定,并结合《佛山市交通运输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规定》(佛府办【2013】57号)
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三、考核评价内容
1、项目部各工区安全责任制度建立、落实、完善情况。
安全责任制度的建立主要指各工区确定工区正、副职的安全责任和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责任;
安全责任制度的完善是指各工区针对部门人员变动及时更新安全责任人,同时改进、增加安全责任制度的情况;
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是指工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2、各工区设立专职安全员(兼管安全人员)及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3、安全内业工作落实情况:
⑴安全生产责任,一级、二级、三级安全教育及台帐;⑵班前5分钟安全教育落实及台帐;
⑶安全技术措施、危险施工专项措施的施工组织(包括开挖、起重作业、大型设备的安装、转运等)落实情况及台帐;
⑷设备、用电、交通、防火、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制度台帐;⑸安全周例会台帐;
⑹设备运行检查台帐;
⑺作业人员登记情况台帐;
⑻安全检查整改台帐。
4、员工安全教育与持证上岗:
⑴一级、二级、三级教育,转岗教育,临时工教育等。
⑵机动车驾驶、起重、电气、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5、施工生产现场:
⑴作业场地平整,材料堆放稳定、符合安全规范;
⑵施工照明充足,通风良好;
⑶用电线路搭接规范、风水管路布置整齐,架空高度符合安全要求,电气设备漏电保护齐备可靠、有效,接地良好;
⑷施工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遵章守纪,正确穿戴防护用品。
6、危险施工场所:
⑴高处临空边缘挂安全网或封闭,作业人员拴戴安全绳(带);
(2)起重作业吊、挂、绑扎牢固,起重空间无障碍物;
7、机电设备的各种安全制动防护、指示、信号、保险完好可靠。
8、固定设备:
⑴固定设备传动、转动部位有防护罩;
⑵外壳接地良好;
⑶露天使用时应有防雨设施。
9、机动车辆:
⑴警告信号、照明系统齐全可靠;
⑵方向和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⑶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10、起重设备:
⑴制动系统灵敏可靠;
⑵高度、重量、行程、变幅等限位和连锁装置齐全可靠;⑶指示仪表齐全、灵敏、准确;
⑷警告音响信号、灯光照明、通信联系系统良好可靠;
⑸吊钩、索具、钢丝绳完好;
11、排架、平台、通道:
⑴按设计技术要求搭设,并经验收合格;
⑵工作面通道板要铺满、两端绑扎固定;
⑶作业临空面边缘设置安全网,保证人员、物具坠落能起防护作用,上方临空部位设置防护栏杆;
⑷通道严禁放置杂物,确保畅通。
四、考核评价程序
1、项目开工准备阶段
项目部考核评价领导小组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规定的内容,认真组织开展项目安全生产条件自查自纠,,并形成考核自评意见,准备相关资料经监理审核通过后,报给建设单位,以供备案,严禁安全生产条件不满足要求的条件下自行开工建设。
2、项目施工阶段
严格落实专职安全员日常巡查制度,每日写安全施工日记、每周形成安全周报、每月形成各种月报表格,每个月至少自行组织一次全面自查活动,并将自评结果每月25日前报备给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3、项目交工验收前
严格对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试行)》组织全面自评工作,并整理好安全管理资料和考核备案资料以备建设单位考核评价和竣工备案,考核结果将纳入公司安全生产信用记录管理档案。
五、考核评价结果的应用
1、“平安工地“考核评价结果将纳入到项目部质量安全考核评价体系,安全生产行为直接与员工工资绩效考核和项目部绩效考核挂钩。
2、考核工作必须达到“两个达标“,即安全达标、文明达标;争取各月综合考评分达到90分以上,争创示范”平安工地“。
3、为提高作业人员对“平安工地“工作的积极性,本活动实行奖励制度,一等奖授予奖金与流动奖章,奖金1000元,二等奖授予奖金800元,三等奖600元。
4、为确保项目部全员对平安工地“工作工作的重视,对未按要求及时进行安全生产整改的工区,处以500-1000元的罚款;无故缺席周、月安全生产检查的工区,处以100元的罚款;连续3次排列最后一名的工区,处以2000罚款。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
南海区红沙高新产业基地配套道路3、4、5号路项目部
20__年9月15日